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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县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鱼台县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065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2.065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鱼台县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供应商所报产品情况给予价格折减或加分,具体详见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具备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3.2、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3.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3.2.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2.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5、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6、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山东”等网站查询);3.7、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2日  至 2025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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