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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一矿、四矿至伊犁建能公司ZFY13000液压支架及伊犁建能公司至兖矿东华重工工业园区油缸、销轴往返运输业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2 收藏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伊犁一矿、四矿至伊犁建能公司ZFY13000 液压支架及伊犁建能公司至兖矿东华重工工业园区油缸、销轴往返运输业务公开招标,已经由兖矿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伊金霍洛旗端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犁一矿、四矿至伊犁建能公司ZFY13000 液压支架及伊犁建能公司至兖矿东华重工工业园区油缸、销轴往返运输业务公开招标
2.2 项目编号:SNZ
2.3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
标段一:
(一)新疆伊犁一矿、四矿至新疆建能ZFY13000 液压支架往返运输业务,支架178 架(单架整体运输)及相关配套设备,往返总重量约16000 吨,支架整体发货,共约356 车,最高限价2800 元/车,需要的车型为60-80 吨的平板车,费用金额约为99 万元,重量以实际运输业务量为准,此业务量30%由物泊科技公司直采到车。

(二)需要车型重型半挂牵引车(平板车)。

(三)起止地点:新疆伊犁一矿、四矿至新疆伊宁市建能公司,单程运输里程约50 公里。

(四)价格构成包括货物运输、人工、油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意外情况处置费、税费、地企关系处理费等,以及由此运输业务发生的所有费用。

(五)启运时间:预计2025 年12 月中下旬启动运输。

(六)业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此批次支架运输结束止。托运人受上级公司物流资源整合等政策因素影响,造成托运人合同履约条款改变或者无法继续履行其相关权利和义务,托运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标段二:
(一)新疆伊宁市建能公司至兖矿东华重工工业园区油缸、销轴往返运输业务,往返总重量约2800 吨,共约90 车,运输里程单趟3940 公里,最高限价0.25 元/吨*公里,需要的车型为30 吨半挂车,费用金额约为275 万元,重量以实际运输业务量为准,此业务量30%由物泊科技公司直采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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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要车型重型半挂车。

(三)起止地点:新疆伊宁市建能公司至兖矿东华重工工业园区,单程运输里程约3940 公里。

(四)价格构成包括货物运输、人工、油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意外情况处置费、税费、地企关系处理费等,以及由此运输业务发生的所有费用。

(五)启运时间:预计2025 年12 月中下旬启动运输。

(六)业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此批次货物运输结束止。托运人受上级公司物流资源整合等政策因素影响,造成托运人合同履约条款改变或者无法继续履行其相关权利和义务,托运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数 量:重量以实际运输业务量为准。

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如遇运输市场及汽、柴油价发生较大幅度波动等影响因素时,组织方有权重新组织招标,并有义务将相关信息通知已中标单位。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此批次货物运输结束止。托运人受上级公司物流资源整合等政策因素影响,造成托运人合同履约条款改变或者无法继续履行其相关权利和义务,托运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5 运输路线:
标段一:新疆伊犁一矿、四矿至新疆伊宁市建能公司,单程运输里程约50 公里。

标段二:新疆伊宁市建能公司至兖矿东华重工工业园区,单程运输里程约3940 公里。

2.6 最高限价:标段一:2800 元/车,标段二:最高限价0.25 元/吨*公里。超出最高限价投标无效。

2.7 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现行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8 结算方式:运输结束,经甲方验收无误,乙方开具专用票据后(9%运输专票)挂账,按计划以现汇的方式分期付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 万元,营业年限在3 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至招标公告之日);
3.2 企业资质要求:
3.2.1 企业资质证件齐全(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且按时年审;

3.2.2 自有车辆须符合环保要求的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重型半挂牵引不低于5 辆,均为投标人名下的合法运营车辆、手续完备发证日期须为招标公告(不含)前。投标人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环保清单,提供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一车一档案,按要求填写《投入车辆明细表》,投标人并提供自行截图的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sd.122.gov.cn/)的车辆查验结果,查验结果须为开标前三天的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电脑官方车辆信息全屏截图,投标人所提供的官方截图车辆信息查询项中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每一辆车辆种类、车辆号码、使用性质、机动车状态符合要求且为正常运营车辆,车辆相关信息截图图像清晰,车辆相关信息官方截图必须与投标人投入车辆明细表保持一致,并在官方截图上用红线标注所提供的车辆信息,如投标人所提供官方截图不清晰的,按照截图清晰的有效车辆进行评审,评审车辆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未提供官方车辆信息截图的取消投标人资格。同时,评标委员会登陆机动车环保网(https://www.vecc.org.cn/)对所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环保情况进行查验。投标人车辆档案缺失或者机动车环保网查询不到的,此车辆不计入有效车辆;
3.2.3 投标人在企业诚信方面被实际承运方(司机)或第三方被告拖欠运费及赔偿损失等行为连带托运方和业务主体的,投标无效;
3.2.4 投标人须与招标人无关联关系,投标人之间须无关联关系;
3.3 本次招标中标运输单位在运输业务过程中,运输业务中符合物泊平台运输规则的运输业务,通过物泊平台组织运输;
3.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及其所属单位供应商“黑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3.6 单位负责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7 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12 月11 日起至2025 年12 月18 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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