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SDG
1.2
1.3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项目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100万元
1.6采购需求:对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清理整合分析项目中筛查的数据问题排查项,依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数据清理整合夯实统一产权底板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分类处置,包括不动产登记系统提醒机制建立;配合解决临时数据清理、整理等内业问题;协助通过前置机上传问题图层、每个季度末上传标注化解进度的“问题图层”;对市林权不动产登记数据及虚拟宗地数据外业测绘项目的成果进行入库。及时清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的无效、冗余和错误信息。优化数据录入标准和流程,确保新增数据质量。加强数据的关联性与一致性校验。
1.7服务期限:1年。
1.8质保期:3年。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5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不得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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