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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兵山市华电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氢醇部分设备监造监理服务(第三次
日期:2025-12-11 收藏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T-202512-000388

二、采购单名称:调兵山市华电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氢醇部分设备监造监理服务(第三次)0810

三、采购单位: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参与截止时间:2025-12-15 23:59

八、报价截止时间:2025-12-18 09:30

九、服务开始时间: 2025-12-31

十、备注:……

十一、采购清单

序号 采购人 物资名称 税率 采购范围
1 调兵山市华电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氢醇部分设备监造监理服务 6%  

十二、资格条件内容:

1. 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

5.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应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应答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 资质要求:应答人应具中国设备监造协会核发的符合《设备监理单位行业管理规范》甲级设备监理,石油和化学工业(化工设备)专业条件。

9. 应答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3项已完工的石油化工工程设备监造监理服务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如业绩有合同金额要求才需要此项)、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提供压缩机,塔类设备,容器,换热器监造报告各一份,或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1. 本项目首轮报价截止时间前必须按要求缴纳谈判文件购买费用(逾期缴纳或未缴纳的将被取消谈判资格)。

12. 应答文件中需提供缴纳本项目谈判文件购买费用的银行汇款凭证扫描件,如经澄清、补正后仍无法提供,将被取消参与谈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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