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热电厂雨污系统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已由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以《关关于热电厂雨污系统分流改造基础设计的批复》(齐鲁分函〔2025〕117 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热电厂雨污系统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齐鲁分公司。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132.46 万元(含税)(不含甲供主材)。
2.4标段采购范围: 对热电厂热电站外排污水系统、生活污水系统、雨排系统进行雨污分流改造,主要包括新增污水提升泵 6 台,新建污水收集池 2 座,敷设部分污水管道,以及相应配套的土建、电气、仪表等设施改造等施工范围内所有工作。
2.5计划工期:约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其他: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2) 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5)2022年以来石油化工工程项目或其配套工程项目施工、石油化工装置或其配套装置检修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120万元;
3.2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拟派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响应人单位);具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 ,2022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项目或其配套工程项目施工、石油化工装置或其配套装置检修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
2)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2022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项目或其配套工程项目施工、石油化工装置或其配套装置检修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
3)安全负责人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2022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项目或其配套工程项目施工、石油化工装置或其配套装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且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本次采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采购人不要求响应人提交响应保证金。
3.6响应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竞标项目的竞标。若下载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1天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响应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2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 09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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