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宜黄县(新丰乡)供销三级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劳务分包(第三次)
2.招标编号:JXH
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4.工程建设地点:宜黄县新丰乡
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至本项目完工止。
6.预算金额:1923675.6元人民币。(以具体结算为准)
7.采购范围:工程清单所有内容。
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选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2.2、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开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三证合一版本),若为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原件)。】
(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4)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原件;(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资格承诺函)。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资格承诺函)。
2.3、投标人其他要求: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整(¥30000.00元)或保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时间:2025年12月11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5:00-17:30至2025年12月17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5:00-17:30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14: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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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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