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临沧文伟片区城乡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建设项目EPC+F(勘察、设计、施工、融资)工程总承包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询比采购公告
临沧文伟片区城乡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建设项目EPC+F(勘察、设计、施工、融资)工程总承包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询比采购公告
日期:2025-12-12 收藏项目

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临沧文伟片区城乡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建设项目EPC+F(勘察、设计、施工、融资)工程总承包项目

塔式起重机租赁询比采购公告

询比编号:THDY-202534-XB01

通号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临沧文伟片区城乡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建设项目EPC+F(勘察、设计、施工、融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公司批准,需要租赁一批塔式起重机,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要求如下:

一、标的物的内容:

1、规格数量:塔式起重机(3台),详见报价单。

2、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大型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301-2013、《塔吊安装使用说明书》、《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187-2009。

3、验收要求:

(1)设备进场后,甲乙双方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记录》。

(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政策或者行业规定,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或监理单位验收的,经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报价要求

1、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租金、设备运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证照费、操作人员工资、备件备品费和技术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2、出租单位结合市场行情自行报价,所报单价为固定单价且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3、所有报价均需附供应商盖章报价单及相关附件资料(营业执照、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价人务必详细阅读合同组成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合同签订时严格按照合同模板(附件一)进行签订。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设备租金结算对账周期为月,每月25日至次月1日为双方对账期,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核实无误后,作为租赁款的支付依据。甲方采用公对公银行转账的支付方式,14天内向乙方支付该月租赁款总价额的90%,余款10%甲方在后续的三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完毕。设备使用结束时,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设备停租和退场时间,甲乙双方办理设备租金的末次对账和结算手续,待乙方组织把设备全部撤出施工场地后三个月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租赁设备尾款。

四、交货期

乙方接到甲方项目部书面的《机械设备租赁订单》后3天内,按照甲方的计划数量安排组织调集和运输租赁物,将租赁物送到达甲方指定的施工地点。

五、交货地点

临沧文伟片区城乡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建设项目EPC+F(勘察、设计、施工、融资)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现场。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询比采购报名

2025年12月12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010770853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程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