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中标金额履行完毕为止。。
1.2中国电信江西公司11个市分公司的4G网络、5G网络、VoLTE、VoNR和物联网协助优化工作,主要是针对中国电信江西公司的网络优化目标,配合实施开展网络疑难问题优化、专题专项网优、系统优化及网络测试、网优硬件调整、用户投诉处理等各项工作。
|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1 |
地市级协助优化 |
全省地市级日常协助优化服务 |
- |
2340 |
服务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中标金额履行完毕为止 |
|
2 |
省级协助优化 |
省级协助优化服务 |
- |
252 |
服务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或中标金额履行完毕为止 |
本项目。本份采购文件为省级协助优化。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请登录)
1.2.1省级协助优化中标人数量:1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招标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次确定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标包一省级协助优化,中标人数量1个,对应的中标份额为:100%;标包二地市级协助优化,中标人数量6个,第一至第六中标人的中标份额依次分别为:28.40%、25.09%、17.43%、14.28%、9.64%、5.16%。]
1.2.1省级协助优化中标人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5 本次招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6 2.1.7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a)全部高处作业人员(塔工)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b)所投标包一的投标人配备不少于7名中国电信集团协优认证中级工程师或主设备厂家4G或5G网络优化认证的中级工程师,且人员不与标包二所有人员存在复用,否则相关标包投标将被否决。 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证书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投标人提供的人员已通过主设备厂家初/中级认证,但证书暂未办理下来,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认证平台注册信息截图、通过相应级别的考试成绩单截图、通过相应级别的考试结果截图)。
以上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2025年8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投标人应配合评标委员会对其提供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不予配合,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c)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2025年以来有效的“中国电信无线网络协优资质认证”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证书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以来签订的至少1份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5G/4G无线网络优化服务类合同相关业绩。
合同条款中有明确包含5G/VONR等网络优化的,此类合同可视为5G无线网络优化服务合同;仅包含4G/NB的视为4G无线网络优化服务类合同。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为准)的扫描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无法确定的业绩,评审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3.8 其他要求:(a)承诺中标后为承担项目的全部高处作业人员(塔工)购买保额不少于120万元/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承诺函)
(b)承诺遵守中国电信安全生产制度,如发生违规行为,比照中国电信集团处罚规则接受处理。(提供承诺函)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2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12月17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