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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温福高铁(宁德段)福鼎市境内“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监理(评定分离) 已由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 ,招标人为 福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宁德市福鼎市 ; 2.2.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温福高铁(宁德段)福鼎市境内“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项目建安费约8300万元;福鼎市境内铁路里程DK104+564-DK138+276和DK145+050-DK145+707,全长34.369公里;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温福高铁(宁德段)福鼎市境内“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项目建安费约8300万元;福鼎市境内铁路里程DK104+564-DK138+276和DK145+050-DK145+707,全长34.369公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新建温福高铁(宁德段)福鼎市境内“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核及工程档案归档(包含保修期应尽的义务)的相关工程服务,具体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①或同时具备②、③、④资质要求,具体如下: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电力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③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④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电力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境内应承接过一项建安费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电力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业绩。 注:(1)以上业绩均包含已完成的和正在实施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的原件扫描件;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所提供材料无法体现业绩特征指标或时间信息的,可提供加盖建设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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