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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排涝主管网新建及重要点位防护设施提升项目B标段(再次增补工程量)监理及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1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宁津县排涝主管网新建及重要点位防护设施提升项目B标段(再次增补工程量)监理及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一标段(二次)已由宁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津惠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N

 2.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

3.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德州市宁津县,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在污水处理厂东侧,潜流湿地南头位置,对污泥存放点和清洗池进行重建。2.在津泉路(振华大街-宁津新河)东侧彩砖路位置,津泉路(振华大街-宁乐大街)西侧彩砖路位置对现状DN600-800老旧污水管网进行清淤修复。3.在振华大街(津泉路-商业路)南侧新建DN800雨水管道。4.在文昌路(老信访局-振华大街)路中新建DN800雨水管道。

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总承包单位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5.招标范围:施工期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建安工程费结算额的1%;

 8.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独立设置。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

    1)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与本项目招标人存在未解决的经济合同纠纷,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1月0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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