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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511-442000-04-01-990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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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翠亨新区D-50地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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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翠亨新区D-50地块项目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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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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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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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中山市翠亨新区东片区西三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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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企业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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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规划用地为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49094.26平方米(折合73.6414亩),1.0<容积率≤2.0,49094.26<计容建筑面积(㎡)≤98188.52,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60米。项目拟建设17栋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147310平方米,约586户。本次勘察设计招标总估算金额为23917223.57元,其中勘察费估算金额为740000.00元,设计费估算金额为23177223.57元。 招标范围:(1)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勘探、测量、物探(含管线测量及管线摸排)。钻孔布置及钻孔数由中标的设计单位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按照国家工程勘察标准及规范提供《钻孔布置图》,并经建设单位同意方可实施,包括相应的土工实验及现场勘察实验。实际钻孔深度要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具体工作为地质钻孔、取样、试验、资料收集整理、提交详细的钻探方案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钻探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2)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报建图编制)、专项设计(含景观设计、室内精装修、变配电、智能化、生活泵房等)、规划报建、根据产品定位修改的方案调整及优化、BIM建模与应用,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施工报建、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各专业设计内容和深度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不得漏项缺项,并应符合招标人及各审查部门的要求,具体详见本设计任务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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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1)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勘探、测量、物探(含管线测量及管线摸排)。 钻孔布置及钻孔数由中标的设计单位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按照国家工程勘察标准及规范提供《钻孔布置图》,并经建设单位同意方可实施,包括相应的土工实验及现场勘察实验。实际钻孔深度要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具体工作为地质钻孔、取样、试验、资料收集整理、提交详细的钻探方案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钻探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 (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含深化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报建图编制)、专项设计(含景观设计、室内精装修、变配电、智能化、生活泵房等)、规划报建、根据产品定位修改的方案调整及优化、BIM建模与应用,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施工报建、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等。各专业设计内容和深度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不得漏项缺项,并应符合招标人及各审查部门的要求,具体详见本设计任务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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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勘察设计周期(勘察与设计同步开展,总工期最长为190个日历天。) (1)勘察周期:36个日历天 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提供勘察要求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编写测量勘察大纲、完成进场报批手续; ②进场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现场勘查并提交勘察报告(送审稿)、测量报告和物探报告; ③审查机构出具勘察报告审查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提供经审查合格并加盖审图合格章的勘察(含测量、物探)报告。 ④勘察报告完成后3个日历天内提供详细勘察报告正式版。 (2)设计周期:190个日历天 ①建筑方案设计,自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 ②建筑方案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定版后,45个日历天内配合招标人完成规划报建图并配合送审手续; ③建筑方案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定版后,75个日历天内配合招标人完成土建施工图并配合送审手续; ④室内设计方案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定版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示范区室内设计施工图,60个日历天完成批量室内设计施工图并配合送审; ⑤园林设计方案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定版后,70个日历天内完成示范区园林设计施工图,100个日历天完成大区景观施工图并配合送审。 注:1、总工期内不含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审批、施工图审查等必要时间,不含协助业主完成可研修编等额外工作量而增加的工期。 2、如项目分期建设,则各分期设计的工期时间合计后不得超过上述所对应设计阶段的工期时间,各设计阶段开始及结束的设计时间以招标人及承包人书面确认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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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总投标限价为17937917.68元 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40000.00×(1-25%)=555000.00元,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3177223.57 ×(1-25%)=17382917.6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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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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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 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 (1)勘察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 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上与本项目资质要求对应的企业类型的信用等级为√B/ C级或以上。 4.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必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设计任务必须由牵头单位完成,勘察任务必须由联合体投标成员的勘察单位完成; (2)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牵头单位(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及联合体单位(勘察单位)勘察资质均须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 B级或以上;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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