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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5年楼宇区域智能化改造(进贤)系统集成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5-12-11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业务发展,故启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5年楼宇区域智能化改造(进贤)系统集成采购项目。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对以下清单内容进行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取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100%。项目类型:货物类。项目目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1251000元人民币。其中系统集成设备部分不含增值税:1025000元人民币。系统集成服务部分不含增值税:226000元人民币。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南昌分公司2025年楼宇区域智能化改造(进贤)系统集成采购项目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采购人指定地点

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40日内完成到货安装,实现系统调测、平台对接,并保障设备正常运转。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其中系统集成设备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不含增值税1025000元人民币,系统集成服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不含增值税226000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团队人员满足以下要求:

(1)高处作业人员(1人)具备有效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2)低压电工人员(1人)具备有效的由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

(注:允许一人持多证)

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同时须提供2025年第3季度以来(其中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证明。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供应商应配合评审委员会对其提供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不予配合,评审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5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 本项目响应产品(人脸门禁一体机、高清红外枪型摄像机、人脸点名摄像机)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均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允许唯一授权,且该制造商不得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1.6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2年12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前一日签订的至少一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楼宇智能化改造类相关业绩。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合同签字页)。如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里有具体金额的,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则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其业绩将不予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无法确定为供应商业绩的,也将不予认可;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原件备查。

(2)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2 (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响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如响应产品涉及进网许可和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相关设备,则将在设备发货前完成办理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和3C认证证书。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3)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供应商响应弄虚作假处理,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如已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2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12月15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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