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本部职工食堂食材购置项目。
三、预算金额:112万元(含税)。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经营资质。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它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二)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可提供承诺函)
(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
(五)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发布采购公告之日止须具有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采购内容页、金额页(如有)、双方盖章页等作为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可提供承诺函)
(七)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投标活动。(可提供承诺函)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可提供承诺函)
(九)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并将对应供应商列入四川邮政省分公司采购供应商黑名单。(评审委员会核查)
五、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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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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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职工食堂所需蔬菜瓜果、生鲜类食材(含配送) |
1批 |
76 |
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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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职工食堂所需干杂、调料、副食、粮油、日杂类食材(含配送) |
1批 |
36 |
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
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2个合同包。本项目技术要求详见第四部分。
2、报价表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最后页。
六、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供应商自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2日9:00-17:00(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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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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