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麟游县东、西大街及漆水河公共空间风貌提升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麟游县东、西大街及漆水河公共空间风貌提升规划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麟游县东、西大街及漆水河公共空间风貌提升规划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麟游县东、西大街及漆水河公共空间风貌提升规划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麟游县东、西大街及漆水河公共空间风貌提升规划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或以上)资质;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2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2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至 2025年12月1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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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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