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本工程需对原有管道及光缆进行保护整治,对原管道进行优化。因本工程的特殊性,需采用人工开挖与机械开挖,新建12孔管道35米、6孔管道120米、4孔管道8米,新建单手孔井5座,新建双手孔井1座,割接光缆79条等工作。采购预算:238660.05(含税)。
1.2工期: 60日历天(以签发的正式开工令为准)。
1.3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和不含税总价限价,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为231708.79元,单价限价详见应答文件格式,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将作否决处理。
1.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基本要求: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及以上资质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3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3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存在纳入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未解除的。
注: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5增值税承诺: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6联合体、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4. 询价文件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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