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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系教学用相机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5-12-11 收藏项目

湖南警察学院拟对湖南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系教学用相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询价内容

1.项目名称:湖南警察学院刑事科学技术系教学用相机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金额:477500.00元

3.定标原则: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其他说明: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基本资格条件中的“近一个月”是指2025年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

1、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25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12月16日,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询价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星期三)上午 9: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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