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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公共租赁住房零星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LXW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公共租赁住房零星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为50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限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各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控制单价,超出控制单价的报价将视作无效投标)。

  采购内容:

  本项目旨在采购嘉峪关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日常零星维修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快速响应的全方位维修保障。服务内容包括水电(如灯具、开关、龙头、洁具及上下水维修)、土建(如门窗、地砖、墙面小面积修补)及其他常见项目维修。供应商须具备24小时应急抢修能力,确保接到报修后快速响应并及时处理,以保障住户的正常居住生活。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服务周期:本合同的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营业执照: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效);

  (2)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纳税证明:提供2024-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完税证明)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提供相关证明);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放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1)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除信用查询外,其余资料均需按要求提供并扫描加盖公司鲜章。

  (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正。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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