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HCJSZB
三、招标内容及预算: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对潍坊中心和烟台中心的摆轮分拣模块进行升级改
造。其中潍坊中心升级改造10台,烟台中心升级改造15台,合计改造25台。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包。
(三)采购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99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
供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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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技术和售后服务等方面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须承诺能实现与摆轮设备原厂电控信号与分拣程序的对接,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须提供承诺书)
(三)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适用税率;(须提供承诺书)
(四)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软硬件改造安装方案。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六)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成交方,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书)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
(九)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须提供承诺书)
(十)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第 2 页
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黑名单管理。(须提供承诺书)
(十一)被邮政企业列入采购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须提供承诺书)
(十二)供应商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须提供承诺书)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 年12 月12 日至2025 年12 月16 日,每日上午09 时至11 时,下午13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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