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蒙电信息通信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营销2.0延伸研发实施项目询比采购(二次)
2.资金来源:已落实
3.本次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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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服务内容 |
标段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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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营销2.0延伸研发实施项目 |
本项目依托公司新一代营销管理信息平台(营销2.0)建设成果,规划拓展满足国合电力公司营销现有业务及未来即将开展的新型业务,实现新一代营销信息平台国合电力延伸实施工程相关功能。该项目基于营销 2.0底座复用营销 2.0部分功能,同时构建国合电力延伸实施模块的新型业务及功能体系。(详见技术规范) |
137.81 |
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预计工期至2026年7月30日)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服务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供应商未被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如为企业需提供)。
5.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专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需具有系统研发业绩1份。(注:业绩以合同、配套发票为准,配套发票(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须清晰完整,并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合同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内容至少应包括封皮、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及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业绩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供应商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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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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