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渭滨区“15分钟就业服务圈”智慧服务站点建设(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渭滨区“15分钟就业服务圈”智慧服务站点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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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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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就业服务 |
渭滨区“15分钟就业服务圈”智慧服务站点建设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滨区“15分钟就业服务圈”智慧服务站点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1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16)《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9)《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2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2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2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渭滨区“15分钟就业服务圈”智慧服务站点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2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2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
(6)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获取期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①“信用中国”网站:须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加盖公章的截图;②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査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査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电子或纸质方式留存);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
(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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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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