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能满足采购文件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要求的响应单位。(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经营资格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3)未被列入“****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5)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交通·职业教育·青浦区”协同发展——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青浦区选址论证研究2、项目编号:WLZB********、项目主要内容、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主要委托**持,立足交通、职业教育和青浦区三维一体发展角度,在交通强国与###市战略引领下,全面深入研究青浦区产业与教育政策支持、产业发展现状与契机、行业企业人才供需、校企合作资源潜力、职业教育发展环境等方面的状况;从战略定位深度融合、产业需求精准对接、人才供需高度匹配、区位优势充分彰显、创新生态深度融入、地方资源共享优势等,深入论证我院中长期发展战略与青浦区交通产业未来规划的契合度与协同价值,科学分析学校选址青浦区后,以产教融合携手地方产业协同共赢,实现高质量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成为服务上海、辐射长三角的现代交通产业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高地的可行性,最终编制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交通·职业教育·青浦区”协同发展——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青浦区选址论证研究报告》,并邀请行业、产业、教育及规划领域权威专家开展成果论证。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4、预算金额:28万元5、最高限价:28万元人民币,超出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响应无效。 6、服务地址: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可根据项目需要做相应调整)7、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上述采购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时之参考。通过磋商,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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