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编号为 安建招字[2025]069号 的 安溪县福潭水库移民安置后靠点建设勘察设计(三次招标)已由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闽发改备[2025]C09078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安溪县福潭水库移民安置后靠点建设勘察设计(三次招标);
2.2. 建设地点:(请登录)
2.3. 工程建设规模:福潭水库建设移民安置点拟选址于安溪县福岭村福潭居民点西北侧、福潭水库北侧地块,需安置约450人(宅基地安置),用地面积约5.4公顷,总建筑面积约38000㎡。含场地平整、基础设施建设、饮水工程(新建一座净水厂,用水需求量约75.6立方米/日)、公共建筑、电气、给水排水、污水处理设施(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约75.6立方米/日)、景观与环境等。安置点具体位置及相关规模可根据实际实施过程进行调整;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62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4800 万元;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工程勘察(含工程勘察、工程地形测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3)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概算、图册等);(4)施工图设计(含图纸深化设计等);(5)上述各阶段所必须的测量、环保水保和地质勘察工作(测量、测绘和地质勘察工作成果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和现场施工要求);(6)需协助编制完成福潭水库项目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或移民规划调整报告,施工阶段和现场施工技术指导服务等配合工作等。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具备不低于以下资质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咨询专业:建筑,服务范围:项目咨询];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5.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备注: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建办科〔2018〕16 号)的要求执行。
3.2.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和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7 日, 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2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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