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扬州大学2026年4月-2026年9月食堂牛肉、家禽、家畜制品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采购包1:90.000000万元;采购包2: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各品种限价详见项目需求及《分项报价表》,任一品种报价超过限价的均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2个包,服务采购范围均相同,各占50%,各包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录入扬州大学餐饮供应链管理系统,由采购人系统选择供应单位,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上一阶段实际支出,仅供参考,供货量以实际需求量为准,投标人可兼投但不可兼中。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售价:15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01-04 14: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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