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第三人民医院食堂人员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2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5万元/3年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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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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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食堂人员服务 |
125 |
3年 |
1、为医院职工、病员提供早中晚三餐,全年(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供餐。 2、主要包括食堂服务及管理,餐食的加工制作,餐后餐具回收清洗,食堂环境卫生保洁,食品安全卫生和质量控制等服务管理工作,配合采购人做好食堂原辅料采购验收及食堂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等。 |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应承诺将采购项目中不低于40%的金额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
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
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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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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