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广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广博”轮高性能无毒性低阻有机硅防污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广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广博”轮高性能无毒性低阻有机硅防污漆采购项目(第二次)
2.2 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项目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中国籍海船禁止或者限制安装和使用的有害材料名录》的公告(公告第18号2024年8月14日)的要求:4.禁止新施涂或重新施涂含有作为杀生物剂的有机锡化合物的防污底系统。对于防污底系统中已含有作为杀生物剂的有机锡化合物的船舶,应至少符合下述要求之一:(1)在船壳、外部构件或表面上不得含有此类化合物;(2)应具有一封闭层,形成隔离以阻挡不符合要求的 有害防污底系统中此类化合物的渗出。5.禁止新施涂或重新施涂含有西布曲尼的防污底系统。对于在其船壳、外部构件或表面上的外部涂层中已含有西布曲尼的防污底系统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自2023年1月1日后的第一次防污底系统更新时(不晚于船舶最后一次安装含有西布曲尼的防污底系统后60个月),应至少符合下述要求之一:(1)清除该防污底系统;(2)应具有一封闭层,形成隔离以阻挡不符合要求的有害防污底系统中西布曲尼的渗出。现根据该公告上述要求,并为提高船舶能效,减少燃料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为广博轮采购一批高性能无毒性低阻有机硅防污漆。
2.5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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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报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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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轮采购一批高性能无毒性低阻有机硅防污漆(具体数量见招标文件清单),拟船舶厂修期间使用,防污漆符合相关船舶规范及CCS 船级社规范要求。 特别说明:本轮预计2026年3月中上旬进行厂修,本次采购的高性能无毒性低阻有机硅防污漆配套施工温度应具备适合船厂的环境(5℃及以上)。 |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具体根据船舶厂修计划交货。 |
国内沿海或长江流域修船厂。 |
1.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为到船价,包含的费用如下: (1)含13%增值税; (2)包括产品运送、油漆产品的CCS船级社型式认可证书或CCS产品证书,修船过程要求免费派服务代表现场跟踪指导油漆施工并提供相应的报告等费用; 2. 所购油漆均为原厂产品。 3.所报的油漆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有关技术和报价要求,油漆招标数量由投标人预估使用量,实际结算以中标通知书中标价进行结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 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3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3.4 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3.5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进行转包和违法违规分包。(提供《不转包承诺书》和《不违法违规分包承诺书》)
3.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3.7 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3.8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投标人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
3.11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级、平台级和本项目单位级灰/黑名单的投标人,且不处于“灰/黑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3.12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同一生产厂家(原厂)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委托多个代理商或经销商,以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先为准)。如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本项目,须提供代理授权书或经销授权书。若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家(原厂)与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参与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原厂)投标。
3.13 投标人供应的油漆产品必须获得CCS船级社型式认可证书或CCS认可产品证书,且必须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14 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3项船舶总吨3万吨以上或TEU4000标准箱及以上(须提供第三方平台记载该船舶吨位、船名等信息的截图)船舶有机硅油漆供应业绩,且上述业绩的油漆供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关键页、盖章页等)、船舶或船厂签收单和发票复印件。
3.15 投标人必须具备油漆配送能力并提供船舶修理厂相应施工指导服务(提供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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