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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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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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 |
/ |
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 |
台 |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重庆市沙坪坝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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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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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2.项目单价预算:¥50,000.00;
3.项目总预算:¥50,000.00;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进口产品需逐级提供授权证明材料【提供授权函复印件】。
2.1若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生产厂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2.2若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3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代理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以上三条,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无需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若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若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五、时间: 2025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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