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计量总部基地储能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广电计量总部基地储能项目(项目编号:GZGK25N491C1391Z(GDJL-ZB-A-2025-074))计划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设计储能系统总容量不低于10MWh(10000kWh),主要用于满足总部基地日常峰谷用电调节的需求。本项目预计运营周期为15年,且不进行包组划分。
注:1、本项目中标人数量:1家。
2、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不划分包组,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采购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本项目设置单价限价,招标人年收益不低于4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如为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法人资格证明及授权证明),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否则将作否决处理。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1)由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目前,投标人在国内建设的用户侧分布式储能项目总量不小于50Mwh (须提供包含具体单个(或多个)合同签署时间页、具体容量页) 。
(2)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目前,投标人在国内建设的单项目容量不低于10Mwh的用户侧分布式储能项目不少于1个 (须提供包含具体单个合同签署时间页、具体容量页)。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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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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