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抚远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服务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抚远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服务
2.2 服务地点:抚远市;
2.3 服务内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提交生态环境部门并批复,应急预案编制,排污许可办理,配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相关服务;
2.4 服务时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提交生态环境部门并完成批复60天,应急预案编制90天,排污许可办理120天,配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730天,其他相关服务730天;
2.5 招标范围:负责抚远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服务,同时配合招标人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提交生态环境部门并批复,应急预案编制,排污许可办理,配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他相关工作;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6.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先后顺序为准)。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查询截图),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
3.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下载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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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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