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喜粤印务有限公司烟标印刷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购置一套二维码管理系统及配套设施项目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项目总体情况:招标人为提升产品追溯能力、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实现生产全过程二维码赋码、校验、加密、解密、追溯及生产批次关联等功能,现计划采购一套完整的二维码数据管理系统,涵盖软件及配套设施服务。
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项目性质:货物类。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人需在45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设施的备货并具备交货条件,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具体到货时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另行通知。
交货地: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车陂村广东喜粤印务有限公司。
安装调试期限:本项目安装调试时间自设备到货之日起计算,系统各阶段安装调试时间要求如下:
1.中标人需在20日内完成系统服务器端软件部署、已具备条件的终端设备安装及其客户端部署、相应硬件及综合布线安装调试并具备试运行条件,因招标人原因导致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2.中标人在招标人需配置端口设备进场后15日内完成该设备终端机客户端的安装调试,因招标人原因导致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3.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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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元) |
中标人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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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喜粤印务有限公司烟标印刷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购置一套二维码管理系统及配套设施项目 |
1项 |
521061.95 |
1家 |
4.合格投标人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已办理“多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证书复印件)。
4.2投标人近3年(2022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4投标人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5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2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注: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招标人提供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不在《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或在名单中但禁入期限截至投标日已届满的,可以参与招标人采购活动。未届满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6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2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无行贿行为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并在查询页面全屏截图签名。
注:2.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如经查询投标人及上述人员近3年存在行贿行为,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4.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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