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FCG
项目名称: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建工程指挥部(项目办)驻地房屋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建工程指挥部(项目办)驻地房屋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6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5,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建工程 指挥部(项目办)驻地房屋改造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建工程指挥部(项目办)驻地房屋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541国道岚皋花里至八仙公路改建工程指挥部(项目办)驻地房屋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12日 至 2025年12月1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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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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