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违约责任2000元/天,累计后最高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30%。”修改为“ (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1000元/天,累计后最高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30%。”招标文件中其他所涉及此条款的作相应修改。平湖鼎达建设有限公###市正宇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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