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依托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150万千瓦新能源基地项目已由政府批复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国能红寺堡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单位自筹资金,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吊装标段2专业分包工程(12台)进行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工程概况
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5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风场主要集中在大河乡、柳泉乡和新庄集乡三个乡。国能“宁湘直流”配套红寺堡50万千瓦风电基地项目规划装机容量50万千瓦,规划安装80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电机组(本标段12台),叶轮直径220m,轮毂高度125m,配套建设10%、2小时储能电站。本项目与同场的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共用1座330kV升压站、新建2座110kV升压站,2座110kV升压站各以1回110kV线路接入330kV升压站后以330kV线路接入750kV妙岭站330kV侧。
1.2.2 计划工期
计划于2026年3月30日前,完成本标段包含的所有工程,本项目整体竣工日期2026年06月30日。
(1)里程碑主要节点工期如下:
2026年3月30日前,完成本标段包含的所有工程。
(2)施工临建和辅助工程应在2025年12月30日前全部完工。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里程碑计划控制合同工程的进度,实现里程碑节点目标,最终实现合同工期目标。
承包人在申请本工程各关键节点监督检査验收前,申请检验的关键节点必须达到最新版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中规定的条件。
1.2.3 招标范围
本标段装机容量75MW,标段2吊装12台6.25MW风力发电机组(T17、T18、T19、T14、T13、T12、T11、T09、T05、T06、T03、T04)。
6.25MW风力发电机组:轮毂中心高:125m;叶轮直径:220m;机舱质量:~138t;
轮毂质量:~50t;叶片质量:~32±3%t/片;
承包内容包括不限于:
(1)塔筒各个部位的吊装。
(2)机舱吊装。
(3)发电机的吊装。
(4)叶片、轮毂吊装。
(5)地面控制柜等塔筒基础平台设备安装。
(6)吊装专业分包完成后,机舱、塔架内的安装(包括全部塔筒内电缆敷设连接、电缆预留段连接、接地、试验等),电气一二次设备及材料施工安装至各控制及开关柜。,负责风机机组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金属部件和金属管路与接地网的连接及相关的工作;
(7)附件:螺栓、塔筒内饰件、电缆、风速仪、风向仪等的安装。
(8)油漆(吊装、卸货及其他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油漆损坏的补漆)。
(9)吊装前的风机、叶片、塔筒等设备的清洁和吊装验收前的机舱、塔筒内清洁工作。
(10)风机、塔筒设备的现场卸车、建档、保管、看护,设备临时堆放场的规划与建设。包括12台风力发电机分批次的机舱、发电机、轮毂、叶片、控制柜(变频器)、塔筒、螺栓等所有风电设备的卸车和集装箱的掏箱及清点工作,及抵运风电场现场的风电设备的保管及风机、塔筒包装物的统一收集、堆放和保管及需返还厂家包装物的装车。
(11)承包人为保证风机设备摆放、吊装,应对现场的道路、平台状态及时踏勘、检查并提出合理意见。
承包人车辆包括吊车需按照发包人规划的道路行驶,严禁碾压场内道路意外区域,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承包人自行承担。
(12)承包人为保证设备运输及风机设备堆放、吊装,所进行的必要的道路、吊装现场 修整、维护及场地平整,冬季除冰雪、雨天排积水等以保证通往风机和存储区道路畅通。
承包人可预见的误工、二次倒运、设备看管、吊装延迟、人员设备闲置等由承包人承担,其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
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定合理的三级进度计划,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若未能满足招投标文件对进度的要求,发标人有权重新拆分标段。但在进度滞后时,发包人优先鼓励承包人采取如增加吊装设备、施工人员等措施进行以保证该项目进度按要求时间完成。
(13)按照厂家现场安装规范手册进行吊装,在风机未完成受电(并网)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风机设备损坏。积极配合静态调试,免费提供调试时使用的发电机及油品,保证风机调试时电能;配合240小时试运行期间工作及各项消缺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如现场不具备并网条件时,吊装作业时承包人应将机头安装在脱网期间现场主风向±15 度方向,主风向方向由发包人提供。
(14)承担施工期间全天候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
(15)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及时对各型号塔筒连接高强螺栓做检测,形成检测报告并提交招标人,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螺栓材料,尺寸、公差,机械性能,连接副扭矩系数,达克罗防腐,表面缺陷,表面裂纹,产品标志,包装等。
(16)施工期间应确保两个作业面同步推进。如果因承包人原因需要三个或三个以上作业面同步推进,产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7)设备到货卸车必须及时,对于不能一次到位的设备,承包方有责任在临时场地卸货或与运输单位密切配合,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案完成卸车任务。
(18)设备运输支架、塔筒“米字”支撑、包含包装物,由安装单位及时统一收集并保管,工程施工结束后移交业主或配合返回厂家。如有私自处理或是丢失,由施工单位进行赔偿。
(19)工程竣工后的现场清理工作,需满足相关的环保要求。
(20)随同设备到场的说明书及一些技术资料,由安装单位统一收集,整理归档后统一移交给发包单位;所有抵运现场的设备,承包人须根据吊装完成后设备所在的机位,统计设备编号上报发包人。
(21)参加基础环水平度等土建交安工作。
(22)制定有效的防盗方案并落实,如因保管不当造成的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赔偿。
(23)承包商将负责协调其承包范围内的项目施工及项目施工的外部接口协调。
(24)其他:在风电领域属于约定俗成的吊装工作范围。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处于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特种工程(特种设备的起重吊装)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吊装专业分包项目工程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须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作为业绩证明;
(5)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近三年内具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和业绩,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或机电工程)和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7)安全总监:具有有效期内建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12月15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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