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兴县蔡家崖、高家山变电站互感器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203-ZB-251223839、SXZB-2512 4372GZp26/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兴县蔡家崖、高家山变电站互感器采购(招标项目编号:JNB203-ZB-251223839、SXZB-2512 4372GZp26/01),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兴县蔡家崖、高家山变电站互感器采购。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明细见附件)
2.3 质保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投入运行,经双方检验合格后12个月。
2.4 质量承诺: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本次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中的制造商须为投标人自身)。
3.3 产品要求:所投产品(零序电流互感器、10KV电压互感器、10KV电流互感器、35KV电压互感器、35KV电流互感器、110KV电压互感器及110KV电流互感器)须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有110kV及以上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20台;
近3年:指2022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110kV及以上等级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销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如20台设备涉及多个合同,须提供每一个供货合同和与合同对应的有效发票)
(1)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供货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金额、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2)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2-11 17:30至2025-12-16 17:3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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