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华通讯社黑龙江分社采暖系统更新及附楼加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406040.2元(其中附楼加固部分772347.45元,采暖系统更新633692.75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406040.2元(其中附楼加固部分772347.45元,采暖系统更新633692.75元)
采购需求:业务楼采暖系统改造及采暖系统涉及外网管道、阀门、散热器等老化设施改造,以及施工所涉及区域墙面、地面等拆除及恢复等内容。附楼加固所涉及土石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金属结构门窗改造施工;保温、隔热、防腐施工;天棚、楼地面、墙面、柱面与隔断施工、施工,凿槽施工、植筋施工;模板、支架、防护架、外架封闭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1.建设工期:2026年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接到通知后90日历天内完工。
2.保修期:竣工后24个月。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划分标准为准。标的名称为“新华通讯社黑龙江分社采暖系统更新及附楼加固”,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同时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查询截图为准,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还须配备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 人。施工员、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至16点(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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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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