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HCZB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为锦州市分公司高新揽投部采购邮件接卸、分拣、揽收、投递、质量管控、自提点建设及应用等揽投部业务全环节服务。采购结果一主一备,服务期1年。项目预算112万元,业务外包费用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市分公司承担,按实际业务量、收入完成情况及服务质量考核等情况据实结算。
四、采购内容:邮件揽收、投递等全环节服务,使用范围:锦州市分公司。
标包划分:为发挥采购项目规模效益,本项目分为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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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投递费用预算 (万元) |
揽收费用预算(万元) |
总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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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锦州高新揽投部揽收投递等全环节业务服务 |
108 |
4 |
112 |
注:此项目由招标人负责提供场地、设备,中标人负责提供人员、车辆及其他配套设施。
最高限价: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快递包裹、特快专递、即日专递、标准特快、电商标快、国际及港澳台特快、国际包裹纳入包快邮件统计计算,将月包快邮件按址投递结算量分成2个阶梯区间,投标人对基础单价(第一阶梯单价)进行报价,其他阶梯结算单价按照“基础单价×阶梯系数”确定。自提邮件结算单价按照“基础单价×0.85”确定。各包组包快自提与按址投递结算量划分、按址投递结算量阶梯划分、折算系数及最高限价如下表:
投递结算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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揽投部 |
自提 |
按址 |
按址投递部分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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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梯 |
第二阶梯 |
第一 阶梯 系数 |
第二 阶梯 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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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 |
70% |
30% |
月业务量≦ |
月日均业务量 |
1 |
0.96 |
0.97 |
结算时,按照投递费+揽收费确定外包费,其中投递费与月揽收总收入进度、月特快收入进度和特快现费收入进度挂钩核算,即:
外包费=(按址投递费+自提投递费)×挂钩系数+揽收费
(1)按址投递费
按址投递费根据包快按址结算业务量(包快投递总量×按址比例)及各阶梯单价,采用差额累进方式确定。即:
按址投递费=第一阶梯业务量×第一阶梯单价+第二阶梯业务量×第二阶梯单价
注:按址比例为30%。
(2)自提投递费
自提投递费按照包快自提结算业务量(包快投递总量×自提比例)及自提单价确定,即:
自提投递费=自提结算业务量×(按址投递基础单价×0.85)
注:自提比例为70%。
(3)挂钩系数
按照月揽收总收入进度、月特快收入进度和特快现费收入进度确定,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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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特快现费收入 |
月总揽收收入 |
月特快收入 |
挂钩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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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收入≥100% |
收入≥1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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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收入<100% |
0.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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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收入<95% |
0.96 |
||
|
85%≤收入<90% |
0.94 |
||
|
80%≤收入<85% |
0.92 |
||
|
收入<80% |
0.9 |
||
|
收入<100% |
- |
0.9 |
|
|
<100% |
收入≥100% |
收入≥100% |
0.98 |
|
95%≤收入<100% |
0.9604 |
||
|
90%≤收入<95% |
0.9408 |
||
|
85%≤收入<90% |
0.9212 |
||
|
80%≤收入<85% |
0.9016 |
||
|
收入<80% |
0.882 |
||
|
收入<100% |
- |
0.882 |
投递外包服务费按月付款,按季度清算,季度内完成总揽收收入、特快收入、特快现费收入三项收入目标时,视为各月均完成。(1-3月为一季度、4-6月为二季度、7-9月为三季度、10-12月为四季度)。
收入目标:
月目标明细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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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 |
项目 |
收入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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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
揽收收入 |
119485 |
|
其中特快收入 |
34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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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特快现费收入 |
5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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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
揽收收入 |
88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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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特快收入 |
25245 |
|
|
其中特快现费收入 |
4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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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月 |
揽收收入 |
10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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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特快收入 |
29700 |
|
|
其中特快现费收入 |
4900 |
|
|
11月 |
揽收收入 |
119485 |
|
其中特快收入 |
34155 |
|
|
其中特快现费收入 |
5635 |
|
|
12月 |
揽收收入 |
119485 |
|
其中特快收入 |
34155 |
|
|
其中特快现费收入 |
56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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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合计 |
揽收收入 |
1277970 |
|
其中特快收入 |
365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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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特快现费收入 |
60270 |
(4)揽收费
揽收费按照固定标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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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种类 |
服务项目 |
外包结算单价(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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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快业务 |
特快全资 |
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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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客户-结算差额率70%(含)以上 |
1.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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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客户-结算差额率40%(含)-70% |
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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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客户-结算差额率40%以下 |
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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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换货-淘天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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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换货-拼多多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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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包裹 |
快包全资 |
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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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差额率15%以下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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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差额率15%(含)-30%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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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差额率30%(含)以上 |
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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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业务 |
国际标快及港澳台文件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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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快及港澳台物品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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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快及港澳台8折(含)以上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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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快及港澳台4.5折(含)-8折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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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快及港澳台4.5折以下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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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E邮宝全资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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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包裹全资 |
10.00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投标人须承诺:合同期内不得与其他竞争方开展与本次投标项目相关的商业活动,不得从事与甲方项目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商业活动。
8.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90万元及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行业委托内部处理或揽投、派送业绩。
9.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在项目服务所在城市设固定的办公场所。
10.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按照预估合同总价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
11.投标人须承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选派员工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与选派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须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投保,并向采购方提供劳动合同及保险证明。
12.投标人须具有稳定的人员储备能力,须承诺中标后满足实际作业人数( 12人),须具有与承包业务相关的质量控制办法和应急处理预案(旺季生产、人员批量更迭、病事假增补)。
13.投标人须承诺:从事外包作业男性员工年龄要求在18岁-60岁,女性员工年龄要求在18岁-50岁之间,身体健康。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人员占作业人员总量80%以上。能基本掌握计算机及手持PDA设备的使用和相关设备设施使用。业务外包人员须持证上岗,上岗证由外包公司负责发放,外包公司对员工培训需逐次进行记录,新入职员工通过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14.投标人须承诺:业务外包人员外包公司员工上岗前需进行公安系统备案筛查,录用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15.投标人须承诺:合同期内投递人员流动率不超过10%。
1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须为本项目从业人员投保雇主责任险,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元/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不低于20万元/人。
17.本项目与第一、第二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当第一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时,由第二中标人接续履行合同。第二中标人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约定之日起1年;合同期内,第一成交人与甲方签订的合同解除后,第二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方能开始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要求履行合同。第一中标人在本合同订立之日前7日,第二中标人自接到履约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承诺认可上述原则。
18.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立对公银行账户,并指定该账户为双方履行本合同进行业务款项结算的指定账户。
19.投标人须承诺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开立代发工资业务,用于支付外包作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投标人可在本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开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公账户,并通过该对公账户代发服务人员工资(由邮政企业引荐办理邮银协同对公开户与代发工资业务)。
20.投标人须承诺:如发生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政府主管部门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上级单位政策变化、揽投改革及业务调整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原因的情形,双方可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影响到本合同执行的,招标人有权通知投标人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21.供应商须知悉并认可关于各包组结算方式、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等内容。
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8日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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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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