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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507-440781-04-01-812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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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台山国粮丝苗米加工能力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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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台山国粮丝苗米加工能力提升项目(土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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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台山国粮丝苗米加工能力提升项目(土建) |
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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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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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江门市台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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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国有或集体投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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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1. 招标范围: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内容)2.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2607.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57.07平方米,(1)在原粮库旧库址拆旧建新,拆除原有二线大米加工厂原址进行新建,拆除建筑面积约1700㎡。(2)拆除旧二线大米加工设备。(3)新建精米加工厂房两层,约2447.65㎡,首层、二层楼板平台面为混凝土结构,外围护墙为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二层以上外围护、屋面为钢结构形式。(4)新建一条240吨/日精米加工生产线及配套的附属生产设施。(5)新建作业钢罩棚约609.42㎡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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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土建施工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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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165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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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208.906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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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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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台山国粮丝苗米加工能力提升项目(土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4.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5.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在投标文件中签字确认。6.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备注:(1)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已申请延续并经资质许可部门核查准予延续,经公示或公告通过,但暂未获得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系统显示在资质证书制作状态或者已更新企业资质信息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显示的资质延续核准意见、公示或公告、资质证书制作状态或已更新资质信息的有关截图。投标人已提供核准资质延续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按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进行评审。未能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拟派人员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拟派人员提供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执行。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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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资格要求中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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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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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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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11日 11时3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5日 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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