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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城乡充电站(桩)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涞水县行政审批局以涞水审批投资备字(2025)2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涞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 涞水县涞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保定市涞水县野三坡景区、涞水县城区、经济开发区南区、涞水新城。(2)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利用涞水县便民服务中心、房涞扶贫产业园区、鱼谷洞泉景区、龙门天关景区等现有停车场建设充电站26座,建设指挥中心、车棚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4221平方米,购置分体式充电电堆35台、单桩单枪液冷超充终端6台、单桩双枪直流快充终端108台、一体式直流双枪快充充电桩1台、储能系统2套、变压器27台。(3)设计服务期限:从招标人书面确认设计单位(团队)后30个日历天。(4)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2 09:00至2025-12-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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