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2025年滨湖城市运营集团铲雪除冰机械租赁(二次)
3.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4.项目单位:合肥滨湖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为保障集团公司(含子公司)在管项目冬季应急处置,做好每年雨雪冰冻天气的应对准备,拟招标租赁铲雪除冰机械,为在管项目提供应急处置机械。本项目拟分为3个标段,一标段负责骆岗公园、包河道路1包、包经开2包;二标段负责合肥火车站、包经开1包、骆岗公园周边道路三位一体、滨湖卓越城;三标段负责合肥南站等,详见谈判文件。
6.资金来源:自筹
7.项目预算:421.7万元/年(其中,一标段182万元/年;二标段191.7万元/年;三标段48万元/年。)
8.项目类别:服务类
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3个标段,本次招标第1-3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资质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请登录)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串通投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前述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的,自行政处罚作出机关或信用修复主管部门同意修复之日起满一年,不受三年期限限制;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被税务机关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1日00:00至2025年12月17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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