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招标项目名称:博望区西区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
1.2 招标人:马鞍山市宁望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 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资金
1.5 出资比例:100%
1.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编号:GN(请登录)
2.2 标段划分:1个
2.3 招标范围:博望区西区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5万立方米每天(远期设计规模为1.5万立方米每天,近期设计规模为0.75万立方米每天),本次招标拟选定一家运营单位为污水厂提供8年的运营及维护工作,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2.4 服务期限:8年,自下达运营通知书中载明的运营期开始日起算。
2.5 服务地点:马鞍山市博望区峨眉山路东侧、山河路北侧。
2.6 质量要求(服务标准):达到国家规范规定和相关质量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7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512.26万元/年,单价1.8713元/m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日处理规模不低于0.75万m3/d的工业污水处理厂运营业绩。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排污许可证(污水处理厂类型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业绩需反映评审要素。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业绩需反映评审要素。
3.1.3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给排水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1.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5日10时00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月5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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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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