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简介及磋商方式
采购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产品及开发服务。
采购人将根据磋商响应文件和项目报价情况组织2次报价。
三、合格报价人的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当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4)拥有专有的技术支持中心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应用开发项目7×24小时服务支持,拥有热线支持电话,技术人员能够提供实时在线技术支持,可以在规定时限内解决影响系统运行的各类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改进方案。提供承诺函。
(5)开发的软件系统能够应用于主流厂商的硬件和操作系统平台,应用主流的网络协议。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必须为其销售产品的原厂商,并提供产品的合法性及提供所有维保和服务的承诺;愿意且有能力在我行标准化技术平台基础上提供定制化开发及上线后的维保等服务,并接受采购人监督管理。提供承诺函。
(7)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记录,且经营状况良好。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最终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CMMI2及以上认证。
(9)供应商须在2023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含)期间具有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股份制银行相关1个(含)以上同类项目产品实施案例(不包括维保类项目)。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发票、发票真伪验证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单。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 2025年12月17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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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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