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机场不正常航班旅客住宿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省丽水机场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浙江省丽水机场不正常航班旅客住宿项目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服务理念先进、服务能力强、服务信誉好的宾馆酒店,解决因航班延误或取消后的旅客和机组人员食宿安排事宜。本项目旨在建立航延住宿供应商库,拟选择入围6家单位,其中综合得分排序第1至第4名为正式库供应商,综合得分排序第5至第6名为候补备选供应商。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注及要求”;
2.2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3年)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本项目除上述资格要求外的特别要求:
A.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消防检查合格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B.投标人须具备不低于三星级或三钻及以上等级酒店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相关内容详细说明材料。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为:①仅针对无法提供餐饮的酒店,联合体仅接受酒店+餐饮形式的联合体,其中酒店数量为1家,餐饮数量为1家,且由酒店做为联合体牵头人;②餐饮场所须在酒店的营业场所内(或者在同一建筑物内);③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1日 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7日 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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