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委托,对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防盗报警联网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招案2025-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防盗报警联网服务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拟选取不超过2家供应商为招标人营业网点(网点、自助银行、离行式商务单机等)与办公大楼(办公楼、金库、监控中心等)提供防盗报警接处警及设备安装服务。连续合同期限3年(含首次及续签),符合续签条件下,合同一年一签。
5、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另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二)特别要求:
(1)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5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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