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公司能源环保部消防设施系统改造项目煤气报警仪仪表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钢公司能源环保部消防设施系统改造项目煤气报警仪仪表施工,项目招标人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增煤气报警仪、氨气报警仪、氢气报警仪系统施工。
2.2招标编号:GCSG
2.3项目地点:新钢公司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6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在9、10、11TRT区域、冷轧加压站区域,高效一站、高效二站、220干熄焦区域、综合班区域、煤气管网区域新增煤气报警仪125台。其中煤气管网区域报警仪采用太阳能供电、信号无线远传方式,其他区域均采用有线连接。
(详见设计施工图,按图含税总价包干,包括材料供应、施工安装、检测、调试、验收、取证、保修等全过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处于有效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注册人员,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已注册且未担任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情况及在建项目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开标当日数据);如项目实际已竣工完成,而四库一平台中未显示竣工的,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可视作已竣工。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数据为准,并附网站截图)
3.7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数据为准,并附网站截图)
3.8 未被宝武集团、新钢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的。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5日9:00时(北京时间)至2025年12月10日12:00时(北京时间)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获取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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