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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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招标范围 |
工期/服务期要求 |
信息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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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发电 |
临河发电所产生的全部粉煤灰、锅炉炉渣、脱硫石膏及石子煤的综合利用及处置拉运工作,预估2026 年全年粉煤灰、炉渣石子煤约100 万吨/年,脱硫石膏约14 万吨/年,具体以实际过磅量为准。临河发电灰、渣、石膏(1、2 号机组增容装置及3 号机组)外销及拉运;灰渣库放灰、放渣操作及管理;3 台炉底渣异常处理后的积渣清理、磨煤机石子煤排放、拉运、清理及事故排灰清理;责任区域内的卫生清理 |
365 日历天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或是具有营业执照且有总公司授权委托的分公司,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经营状况良好,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对于工程施工、总承包采购,以及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调试等服务类采购,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9)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没有处于铝电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10)对于设备类项目,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
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2 专项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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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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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发电 |
(1)具有运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资质;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12 月10 日18:00 至2025 年12 月18 日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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