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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融和医院增加安防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11 收藏项目

阳光融和医院增加安防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阳光融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阳光融和医院增加安防设施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所在区域

品牌

备注

1

通过式安检门

2

门诊门口、住院部大厅门口

海康威视

1.安检门探测应可配置多种模式:可设置探测模式为“手机检测模式”,“违禁品检测模式",”手机与违禁品检测模式“和”金属检测模式“四种。
2.外形尺寸:≤(mm)2270(高)x970(宽)x670(深);
3.通道尺寸:≥(mm)1980(高)x710宽)x600(深);
4.违禁品检测功能:人员携带日常金属和电子产品通过安检门,安检门不产生报警信息,携带刀具及金属罐体通过时,报警检出率应大于95%(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5.日常金属过滤功能:设备在能够检出手机并产生声光报警的同时,可以过滤随身携带的金属物品(机械手表、首饰、金属纽扣、钥匙、腰带、文具袋、圆规、钢尺、不锈钢保温杯、折叠伞等),误报率不应超过5%(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6.计数功能:金属门应能记录有效受检人数和发生过报警的人次,并能复位清零。
7.通行速度:0.2m/s~2.0m/s 的应报警测试物正确响应并报警,总探测率应大于等于90%
8.设备应支持设置5级自定义分配权限、2级密码权限。(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9.探测灵敏度应可设置低误报、平衡模式、高检出三种灵敏模式(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10.参数存储:应具有对所设定的参数进行存储的能力,断电后再次上电启动时不应改变,可存储并查询报警信息,存储数据不少于20000条
11.门板厚度:门板厚度应≥120mm,保障设备稳定性(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12.摄像机的拍摄角度应可手动调节(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2

微计量X射线安检设备

2

门诊门口、住院部大厅门口

海康威视

1.能够准确识别有机物(食物、衣物、塑料制品等)、无机物(菜刀、水果刀、锂电池等)和混合物(玻璃水杯、花露水等);
2.智能识别功能:设备应内置智能识别算法,实现对刀具、枪支、压力容器等违禁品实现智能识别;
3.单次检查剂量:设备在正常工作时,单次检查剂量均应<5μGy
4.超薄物体检测功能:当被测物过薄而无法遮挡光障时,人工按下操作键盘上的相应功能键,设备能检测出厚度0.01mm的标准塞尺
5.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T 4208-2017的规定,不低于IP20的要求
6.传送带速度:0.2 m/s、0.3 m/s
7.穿透力:能够穿透不小于46mm厚的钢板
8.缩放功能:设备应能放大显示所选中区域的物体图像。任意区域放大应不小于64倍
9.智能识别灵敏度设置:设备对违禁品的智能识别灵敏度应可调节。(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10.图像回拉:设备可按图像生成顺序连续回调当前用户的历史过检图像,无图像数量限制
11.智能节能功能:设备应能通过入口处的IPC摄像头实现智能节能功能。当设备入口无人员出入时,传送装置应自动停止;当有人员出现在设备入口时,传送装置应自动运行。
12.设备噪声:设备正常工作时在距设备外表面1m的任意处,设备噪声应≤60dB(A)
13.人包关联与事件追溯功能:设备应能将旅客的放包和取包视频、包裹照片与X射线透射图像进行关联存储,并可进行后续追溯查询回放。(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14.主控和终端应能自动校时,具有计时备份功能,当任何一方突发异常情况时,均可又对终端进行校时,恢复设备的正常计时功能。(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15.设备孔隙检查:整机外露进入设备孔隙应小于6mm。(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

3

安检门改造

2

-

 

医院现存4台单边式安检门改造为2台通过式安检门,确保功能可以正常使用,外观符合医院要求

备注:(1)质保期3年,需要厂家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包含软件升级和硬件维修、更换;

(2)包含设备安装调试、线路施工(包含人工、用料)、以及质保期内与公安系统对接费用。

(3)中标单位需常备配件,发生故障后24小时内必须恢复正常;

(4)此次招标内容,要求满足规范标准,能够正常使用,限定海康威视品牌;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方不得有围标行为,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货物)企业;

(3)投标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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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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