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慈溪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慈溪市及宁波前湾新区特许经营权范围内
项目规模:/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编号:E23
项目名称:慈溪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宁波前湾区域(慈溪、宁波杭州湾公司)2026-2027年度民用户安检抄表、户内维修及综合业务推广
招标内容和范围: 慈溪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和宁波杭州湾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民用户计划安检和抄表工作;百尊用户安检;未开户用户安全检查;隐患处理;综合业务推广等。
交货期/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开展考核工作,经考核在85分以上继续履行该合同,如不满85分,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任一业绩要求:
1)燃气用户安检项目:至少1个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元;
2)燃气用户抄表项目:至少1个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为:①中标(选)通知书,②合同关键页(至少包含首页、范围页、签字页)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发票一张或全部);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或中标(选)通知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模糊不清、资料不全的,不予认可。
3、项目经理要求:无
4、安全要求:近三年(自2022年1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2)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如:提供网站查询界面截图)。
7、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内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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