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产数-永仁县人民医院(永仁县医共体总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第2标段)工程施工服务,本项目预估金额695109.04元人民币(含税),以成交金额签订合同。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根据产数-永仁县人民医院(永仁县医共体总医院)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第 2 标段)工程施工服务需求,提供项目所需相关服务。
(2)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5日内完成全部交付。
(5)技术维保期:项目通过总体验收后,提供五年免费维保期,维保期内对所购设备每月一次现场巡检,并安排一名驻场工程师为甲方免费提供驻场服务师为甲方免费提供驻场服务。
(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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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价项目 |
单位 |
数量 |
最高含税单价限价(元/单位) |
|
1 |
拆除工程施工 |
项 |
1 |
22617.69 |
|
2 |
砌筑、隔墙工程施工 |
项 |
1 |
18258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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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门窗工程施工 |
项 |
1 |
37950.95 |
|
4 |
楼地面装饰工程施工 |
项 |
1 |
68083.95 |
|
5 |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施工 |
项 |
1 |
2534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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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金属、钢结构工程施工 |
项 |
1 |
2901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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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天棚吊顶工程施工 |
项 |
1 |
6147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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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屋面雨棚及地面防水工程施工 |
项 |
1 |
32517.28 |
|
9 |
活动家具施工 |
项 |
1 |
54349.14 |
|
10 |
强电工程施工 |
项 |
1 |
119368.14 |
|
11 |
弱电工程施工 |
项 |
1 |
2443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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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给排水工程施工 |
项 |
1 |
14353.65 |
|
13 |
消防工程施工 |
项 |
1 |
23010.14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新版的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本次谈判的,应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文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扫描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4)供应商须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5)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扫描件、2025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响应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至少一名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为供应商)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扫描件、2025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响应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扫描件、2025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响应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6)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个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是指机房装修/装饰改造业绩)。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单项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及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据的以订单为准。单项合同与框架合同认定标准:合同中约定合同总价或预估总价,合同最终按照固定总价或审计后的合同价进行结算的合同视为单项合同;合同中约定合同执行期内预估总金额并明确固定单价,合同最终按照实际发生数量及明确的固定单价结算的合同视为框架合同。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近两年(自2023年12月16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谈判响应。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开谈判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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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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