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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全域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蛟龙航空乐园场站、全民健身中心场站)充电桩设备采购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11 收藏项目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的采购人为山东恒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上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临沭县全域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蛟龙航空乐园场站、全民健身中心场站)充电桩设备采购工程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临沭县全域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蛟龙航空乐园场站、全民健身中心场站)充电桩设备采购工程,供货期为:30日历天,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预算金额:749725.2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2.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以及所投产品应符合最新国家或行业执行标准要求;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招标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选定合格的供应商。在开标后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供应商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如供应商未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2月11日08时00分00秒到2025年12月17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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