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12-16 16:00
(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黄电小区建设项目))项目(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黄电小区建设项目))己由(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由(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参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
2.1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翠屏区天池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金江大道和规划二十九街交界处东南侧的TC-20-01-01地块。新建村民安置房屋约81895.99平方米,安置户数575户,配套服务设施约207.52平方米。包含机动车停车位49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66个、供水、排水、供气、安防、垃圾收储及配套基础设施。
2.2本项目招标范围
宜宾市翠屏区天池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黄电小区建设项目)桩基工程施工,划分为一个包件,包含但不限于桩基成孔、钢筋笼制作、混凝土浇筑、凿桩头等招标清单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
2.3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40日,开工日期:2025年12月25日,竣工日期:2026年2月2日;最终工期以现场实际施工为准。
3.质量要求
3.1工程质量标准:国家规范和相关质量要求
3.2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3.3.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2年。
3.4.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2年。
3.5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3.6开通验收满足设计要求。
3.7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注册认证。
4.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以资质承揽要求为准,禁止违法分包),近三年具有同类施工合同额300万元或类似的建筑、市政、公路等土建工程业绩(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1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须具备本单位社保,并附在授权委托书后。
4.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的业绩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2.3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
4.2.4投标人拟派项安全员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安全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须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
4.3本次招标: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4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未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或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无经济合同诉讼等情况,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4.4(其他要求如有)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需出具5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按招标金额10%)。
5.2投标人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高风险企业,对失信被执行人高风险企业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2月10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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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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