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2026—2028年公务车租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30.0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与范围: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2026—2028年公务车租赁服务限价:投标下浮率不得低于6%。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地点: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2026—2028年公务车租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珠海市金叶工业有限公司2026—2028年公务车租赁服务项目:
(一)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汽车(或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未被记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招标人提供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不在《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中,或在名单中但禁入期限截至投标日已届满的,可以参与招标人采购活动。未届满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无行贿行为记录的声明函。(投标人出具资格声明函原件)
注:1.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并在查询页面全屏截图签名。
注:2.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行贿记录起始时间为生效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落款时间。如经查询投标人及上述人员近3年存在行贿行为,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1日08时30分00秒---2025年12月16日17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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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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